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文艺精品创作活力,促进艺术不断繁荣发展,按照《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活动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68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作品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舞台艺术类大型剧目。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已获国家级奖项的剧目除外),时长90分钟以上,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木偶剧等大型剧目,演出场次不少于20场,2020年7月以后首演的演出场次不少于10场。
2.舞台艺术类小型节目。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创作的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类小型节目和小戏(已获国家级奖项和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作品除外),类型不限。曲艺中篇时长120分钟以内,小戏时长20分钟以内。
3.美术、书法类。2019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且入选过国家级展览(已获奖的作品除外)以及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举办的展览(已获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作品除外)。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雕塑等画种,书法作品包括楷书、草书、隶书、篆书、行书等书体。
4.合作作品须全体合作者共同参评或征得不参评合作者书面授权。与外校人员合作作品必须取得外校合作者书面同意并承诺放弃获奖权利。舞台艺术作品主要演员不得借用省外人员。
二、申报数量
1.舞台艺术类大型剧目:各学院、部门报送各不超过1部。
2.舞台艺术类小型节目:各学院、部门报送各不超过5个,其中一个艺术门类作品不超过2个。
3.美术、书法类:各学院、部门报送各不超过5件,书法作品报送各不超过3件。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件。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门集中申报,统一汇总,审核把关,出具意见,填写《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汇总表》(3份)后报党委宣传部。
2.申报材料:舞台艺术类大型剧目须提交《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1》1份,作品视频资料(附字幕)1份,剧本7份,统一用A4纸规格。
舞台艺术类小型节目须提交《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2》1份,作品视频资料1份。音乐类作品须提供五线谱乐谱7份。曲艺类作品视频资料须附字幕,文本7份,统一用A4纸规格。音乐类、舞蹈类、木偶类和杂技类须提供创作构思文字(500字以内)。
美术、书法类须提交《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3》1份,参展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作品十寸彩色图片。
3.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
4.联系方式:梁孝梅,电话:15062856502,电子邮箱:xccsjx@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