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扬州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1
文章作者:
发布人:
郭雨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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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党总支:

近日,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大“扬州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扬文明办〔202146号),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相关单位深入挖掘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模范事迹,确保把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为落实通知精神,望各党总支对照标准,认真组织推荐,上报扬州好人候选人(不超过2人),推荐范围为全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在校学生。请于122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时将《扬州好人推荐表》和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xccsjx@163.com,学校组织评选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梁孝梅 联系电话:87697173

附件:2021年度十大扬州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1220

附件:2021年度十大“扬州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