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首要政治任务。为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大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整体部署,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活动。
一、集中宣讲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宣传部
承办单位:组织(统战)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现教中心
协办单位:各党总支
二、集中宣讲安排
1.学校遴选骨干力量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从12月5日至12月18日赴各党总支开展集中宣讲。请各党总支填写《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安排表》(见附件),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宣传部,邮箱xccsjx@163.com,由宣传部发布宣讲安排计划表,各党总支按照相关安排,组织师生准时参加活动,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维护好活动秩序,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2.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各学院、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学习。宣讲时间、地点、形式自行安排,并于学期结束前每周四下午4点将本单位本周宣讲场次、参加人数报宣传部。
三、活动要求
1.各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督促落实,做到宣讲全覆盖,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见效。
2.请各党总支主动与安排的学校宣讲团成员对接沟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宣讲活动。宣讲结束后,两日内将新闻宣传稿件报送至宣传部邮箱:xccsjx@163.com。
3.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案例(含开展情况、主要举措、典型经验、特色亮点等内容,配图5张);优质讲稿;精选课程(MP4格式,高清16:9拍摄,时长约60分钟,配字幕,大小不超过1G);微视频等,宣传部将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送。
附件:《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安排表》
宣传部 组织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现教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扬州市职业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