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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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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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党总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420日修订通过,自202251日起施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及省、市级要求,为做好我校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创新制度机制,推动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效果导向,着力多方位提高职业教育地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局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集中组织学习宣传

要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近期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要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要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

三、聚焦学习宣传重点

要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相结合,深刻领悟修法精神,准确把握修法内容。要全面学习了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举措,重点领会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要求,领会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而不是层次教育的新定位,领会就业导向、多元办学、产教融合等新制度、新举措及其重大意义。

四、突出学习宣传实效

要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师生领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重要内容,从中寻找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突出问题的“金钥匙”,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要通过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党总支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崔金辉,联系电话:87697173,邮箱:359579204@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