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最美职大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1
文章作者:
发布人:
郭雨旸
动态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无数劳动者努力奋斗的7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发掘和宣传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同行公认的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为建设“美好职大”贡献力量,经研究,开展第四届最美职大人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均可参加。

二、评选标准

“最美职大人”是工作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以及离退休教职工、在校学生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的先进人物。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专任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协同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在师德方面有感人事迹;在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三)管理、服务岗位教职工评选条件

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全心全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受到师生的赞誉;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热情帮助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恪尽职守,甘于奉献,重视学生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在师德方面有感人事迹;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四)离退休教职工评选条件

老有所为,取得的成绩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心系学校事业发展,关爱学生,在关心青年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的舞台上继续发光发热,事迹感人。

(五)学生评选条件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学兼优、好学上进、综合素质突出、师生公认的杰出学生。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时间2024年10—11月,按宣传发动、评审公示、宣传表彰等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0311115日)。各党总支要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学习宣传《通知》精神,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入“最美职大人”评选活动。要把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典型人物的过程,作为广大师生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提高和加强师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并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候选人建议人选。各党总支最多可推荐2人(也可以是群体)

(二)评审阶段(2024年1116—11月30日)。经评审提出“最美职大人”建议人选10人左右(由组委会视事迹确定建议人数),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最美职大人”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宣传表彰阶段(12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组织校内外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其他事项

(一)各党总支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确保全体师生100%知晓并积极参与,把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

(二)各党总支对推荐的先进人物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

(三)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资源,做好活动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展现职大人的时代风采,讲好职大故事。

(四)上报材料有:《扬州市职业大学第四届“最美职大人”候选人推荐表》,同时报送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人选彩色生活照片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单位最美职大人推荐”。

请各党总支于111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梁孝梅,电话:87697173,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xccsjx@163.com。

扬州市职业大学第四届“最美职大人”候选人推荐表.docx

2024年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