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7
文章作者:
发布人:
郭雨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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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接扬州市教育工委通知,国家文明城市测评组将于下周对扬州市文明创建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为迎接检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扬州市文明校园测评体系(高校)(2022年版)》要求以及文明城市省级测评实地考察项目和内容,我校各学院和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一、校园环境卫生安保要求

1.各校区校园周边(学校门口沿道路任一方向步行200米范围内),校园内教学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包括教室、实训室、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楼等),要求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相应标准,做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卫生无死角、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等,并做好校园安全巡查和门岗值守等工作;

2.车辆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排放整齐。

二、需知晓高校文明校园创建内容

1.师生知晓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师生知晓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

3.扬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民须知。

三、317日宣传部实地查看问题整改

校园大门周边需清理;校门内侧部分杂物需移除;校内有车辆未有序停放,需加强停放秩序管理;校园内有部分公益广告褪色、部分公共设施损坏,需修复及更新;校园内绿化带有零星杂物、垃圾,需清理;部分教学楼、场馆周边有杂草、垃圾,需及时拔除、清理;校园内存在建筑垃圾,需及时清运;校园内部分停车线模糊,需更新重画。

请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认真组织师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以崭新的形象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

 

附件:2022年文明城市测评工作高等院校测评标准.docx

 

                                    党委宣传部

2023317